一、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执行;优秀研究生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%;剩余50%的参评者需要有各方面表现的证明材料;优秀研究生标兵原则上必须是2023年校级奖学金获得者;学位成绩不合格、受到处分以及欠费者不得参评;
二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标兵由各专业组织评选,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工组组织评选;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奖学金获得者:自撰申请书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
未获奖学金者:自撰申请书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
四、名额已分配至各专业
本次我院共获得90个名额,其中含优秀研究生标兵9名,优秀研究生干部9名;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如下:
考古(含文博):共26名,含标兵2名,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14名;
古代史(含思想史、民族学):共12名,含标兵1名,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7名;
中近史:共17名,含标兵2名,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9名;
世界史:共13名,含标兵2名,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7名;
国际关系(含世界史a、外交学):共13名,含标兵2名,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7名。
五、同等条件下可以向找工作同学,尤其是在北上广就业的同学倾斜;
六、请各专业老师组织评选,至迟于12月6日将名单报学工组。
申报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各专业同学请于12月1日前向张敬雷老师、于磊老师、陈海懿老师、陈日华老师、郑安光老师报送纸质材料,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请于11月30日前向杨骏老师报送纸质材料。
七、我院实行先评选后申报的办法,请获选同学在评选名单公示后再在系统中申报。
历史学院
2023年11月23日